全市河湖长制林长制工作会议召开


本报讯(融媒体记者 王占鑫)7月12日上午,在收听收看全省河湖长制林长制工作会议后,我市紧接着召开全市河湖长制林长制工作会议,第一时间贯彻落实全省会议精神,部署下一步工作,持续打好绿色生态牌,推进我市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市委书记、市第一总河湖长、市第一林长余红胜出席并讲话。市委副书记杨溢主持,市领导廖深洪、张琼珊、修洪、詹崇仁、温永,市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

余红胜强调,全市上下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深化拓展“三争”行动,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林长制,努力让龙岩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美。

余红胜强调,要聚焦重点、持续发力,推动河湖长制、林长制工作再上新台阶。要以更大力度推进河湖长制落实,拓展提升水土流失治理“长汀经验”,加强水环境污染整治,推动生猪养殖业高质量发展;要以更大力度推进林业改革发展,拓展提升林改“武平经验”,加强林区资源保护,大力发展现代林业产业;要以更大力度推进突出问题整治,抓好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抓好生态环保突出问题信访处置,推动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深化土地整治项目专项整治。要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强化组织领导、跟踪问效、宣传动员,确保河湖长制、林长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共同守护好龙岩的绿水青山。

会上,市河长办、市林长办、市生态环境局分别汇报有关工作情况;上杭县、武平县、长汀县作交流发言,其他县(市、区)作书面交流发言。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各县(市、区)设分会场。

据悉,2023年度,我市在全省河湖长制工作考核中位居全省第3并获省级正向激励,在省对市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中位居全省第1;在省级林长制督察考核中位居全省第2,“取消人工商品林主伐年龄限制”等四项举措被中办、国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吸纳;在省对市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中首次进入全省前3,主要流域水质改善程度位居全省第1,76个国省控主要流域断面I—III类水质比例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