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诱他人平台听课 诈骗钱财获刑罚金
被告人王某胜、王某六、彭某珍(女)等人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仍然参与打电话、发微信等引诱被害人到电信网络诈骗平台听课、炒币,造成被害人资金被骗,诈骗人民币629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近日,经长汀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县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某胜、王某六、彭某珍有期徒刑十年九个月、七年二个月、六年七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7万元、6万元。
王某(另案处理)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指使卞某国(另案处理)联系深圳某软件有限公司制作了直播网页。2020年3月起,王某指使李某冬(另案处理)、被告人王某胜在河北省石家庄市租用某旅馆,雇佣李某冬、王某胜、王某六、彭某珍等人组建打电话团队。先由该团队冒充火币网客服或者以GBA环球区块链商学院名义向被害人打电话,引诱被害人到直播网页参加免费培训;然后由直播网页上自称是授课老师的人引诱被害人到百慕大平台进行以USDT(泰达币)为结算单位的资金炒作,不断引诱被害人投入资金,当被害人无资金投入或要求提现时,百慕大平台于2020年6月3日晚关闭,导致被害人账户内资金全部被卷走。现已查清,被害人赖某娇、黄某菁等合计被骗629万余元。案发后,王某六、彭某珍于2020年6月16日被抓获归案;王某胜于2020年6月17日主动投案。(通讯员 罗礼发 雷天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