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卖儿童 天理难容


拐卖儿童的犯罪问题,是社会各界人士极为关注的一个问题。拐卖儿童极大损害了儿童切身权益,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一直以来,我国严厉打击拐卖儿童犯罪,但仍有极少数父母,贪财好利,竟将自己亲生子女卖掉,不仅有悖公序良俗,而且严重侵犯婴幼儿的人身权益,也容易助长拐卖儿童犯罪的泛滥。

任何人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都不容侵犯。子女作为具有独立人格的个体,不是父母的私人财产,也不是父母个人的附属品,不能给孩子明码标价,更不允许将孩子当作商品一样随意买卖。拐卖亲生子女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根据两高两部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第十六条规定,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女的,应该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漳平法院保持高压态势打击拐卖儿童刑事犯罪,从严从快审结该类案件,切实保护儿童权益,值得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