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法院出具首份离婚证明书


“法官,太感谢了,有了这份离婚证明书,孩子爸的事情孩子和周围人就不知道了。”

8月6日,当事人小月(化名)从永定区人民法院的办案法官手中领取到了一份特殊的“离婚证”——由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开具的离婚证明书。

小月与小李是高中同学,双方相爱并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一女,家庭可以说是幸福美满。然而,2018年6月12日,小李因电信诈骗被浙江某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面对小李长达10年的有期徒刑,小月心灰意冷,于今年6月2日起诉到永定法院要求离婚。小李远在浙江监狱,永定法院通过监狱与其取得联系,经过几个回合的调解,双方心平气和地签字离婚。

婚终于离了,但收到民事调解书的小月却愁眉不展,自己的两个孩子还小,日后在财产登记、孩子上学、贷款买房等方面要证明自己离婚的情况有很多,调解书上又有小李在服刑的信息,这对以后的生活会有影响。想到这里,小月便向法官求助,有什么能像离婚证一样证明自己离婚了,但不体现丈夫服刑的情况。小月的担心不无道理,离婚判决书中往往详细记载了离婚的具体原因,如家暴、婚内出轨等,还包含其他个人隐私、财产信息等。

承办法官在了解小月的难处后,指导其申请离婚证明书。相关信息经承办法官核实后,开具加盖公章的离婚证明书,通过邮政特快专递送达到当事人手中。据悉,这是永定法院发出的首份离婚证明书。该离婚证明书只记载了双方当事人的姓名、生效法律文书案号、类型及生效时间等信息,并不涉及案件具体事实,既有利于保护离婚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又便于保管和使用,切实体现了司法为民的宗旨。

(通讯员 罗玉婷 汤冬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