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检察建议让国有财产『颗粒归仓 』


通讯员 游修林 凌丽蓉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是维护国家权益的重要保障。近日,漳平市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两起国有财产保护领域涉税公益诉讼案件,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加强税款征收力度,确保国有财产“颗粒归仓”。

强化检税协作守护“绿色钱袋子”

2018年,环境保护税法正式实施,排污费改为环境保护税,征管主体也由生态环保部门变更为税务部门。虽然环境保护税申报金额小、征收程序复杂、需要部门配合,但却是正向激励排污单位节能减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举措。

2025年1月,漳平市检察院收到“相关企业未依法缴纳环境保护税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随即向相关部门了解情况,并调取了税款征收明细表、相关企业排污信息等资料,依法开展调查。

该院经调查发现,漳平市某养殖场、某农场、某贸易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因超标排放曾被漳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但企业却未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缴纳环境保护税,致使国有财产流失。

“行政处罚部门与税收征管部门信息共享不及时,是环境保护税未能及时缴纳入库的主要原因。”2025年2月,办案检察官将证据材料移交漳平市税务局进行核查时,工作人员说道。

3月17日,漳平市检察院向税务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征管职责,并加强与环保部门协作配合,实现信息共享。随后,相关部门迅速开展行动,依法向涉案3户纳税人征缴环境保护税4379元。

数据监督模型助追漏缴税款

涉税信息不全、信息共享不及时,不仅影响了环境保护税的征收,也成了困扰税务机关征收驾驶培训行业税款的难题。

“我们无法及时获取驾校学员数量和收费情况,而且学员通常不会要求驾校出具税收凭证,部分驾校就通过隐瞒实际培训情况偷逃税款。”2025年1月,漳平市检察院针对驾驶培训行业增值税征管存在少计收入、少缴税费问题,向漳平市税务局了解情况时,相关部门人员解释道。

税务部门难以核查驾驶培训机构真实收入,给国有财产保护埋下隐患。对此,漳平市检察院运用“公益诉讼+数字检察”工作模式,对辖区内驾驶培训行业偷逃税款问题开展监督,向偷逃税款的驾校“亮红灯”。

该院及时向公安局、税务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调取相关数据,依托“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偷逃税款监督模型”,对全市驾校培训学员数量、培训学时收费标准、税收征收情况等信息进行数据比对分析,智能筛选后再进行人工核查,最终确定疑似未缴纳增值税线索。

经核查,辖区有6家驾驶培训机构未依法缴纳增值税。1月14日,漳平市检察院依法向税务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向涉案企业征收税款,并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加大法律宣传力度。3月13日,该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回复,称已成功向4家涉案驾校追回税款23.93万元,其余2家驾校正在核实,国有财产得到有效保护。

“我们将持续跟进监督检察建议后续落实情况,加强与税务机关协作配合,对税款缴纳情况开展监督,确保国家税款足额缴纳入库,以检察护税实现双赢、多赢、共赢。”21日,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叶启龙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