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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主去世后,借款还需要偿还吗?
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如果出借人去世,借款还需要偿还吗?债权是否会随着消失呢?近日,连城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出借人因病去世后可由法定继承人继承债权。
2019年5月11日,傅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向童某借款5万元,月息1分,并出具《借条》一张,但双方未明确约定借款期限。期间童某多次向傅某催讨借款,傅某总以生意难做、手头没钱为由推脱还款。2023年12月22日,出借人童某因病去世,童某的母亲、妻子及儿子作为童某的法定继承人多次联系傅某催还借款本金5万元及利息,傅某屡次以童某人死债消、经济困难为由拒绝还款。无奈之下,童某的三名法定继承人便将傅某起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查阅案卷材料,了解到双方均有调解意愿,又考虑到有当事人在外地务工,来回往返费时费力费钱。因此,对身在外地的当事人,承办法官决定通过微信小程序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开展“云上调解”,针对在家当事人则进行面对面调解。
“都在同一个村,都是朋友,抬头不见低头见......当初你经济困难时候,童某能借这么多钱给你帮助你,现在童某因病去世了,即便自身现在经济困难,你也应积极还款!更何况法律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合法债权当然属于死者遗留的合法财产,他们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该合法债权!”承办法官从情理、法理双重角度出发开展调解工作,引导傅某换位思考,同时告知其明确的法律规定。
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最终双方都做出了让步,被告傅某同意于2024年11月起每月28日前返还原告3000元直至还清全部欠款5万元。原告三人同意放弃利息,但若傅某有任何一期没有足额履行还款义务,原告三人有权对傅某尚欠的全部款项申请强制执行。
(通讯员 陈立烽 江其焱)
法官说法:
人去世后,合法的债权债务并不会消除。如果债权人去世,则合法债权会作为债权人的合法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继承人可以作为新的债权人向债务人请求履行债务;如果债务人去世,应用其遗产来偿还债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当然,诚实守信是为人之本,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每个人都积极履行自身的法律义务,社会才能更加和谐稳定。正如谚语所言:有借有还,再借不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