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检察院开展河流生态保护修复
近年来,连城县人民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深度融合检察监督与生态环境保护,在联合开展河流生态保护修复方面迈出坚实步伐,铺就“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的检察底色。
“有时候晚上出来散步,会闻到一股浓重的农药味,很难闻。”今年6月,连城检察院干警和县河长办人员在巡河过程中听闻附近居民抱怨。干警经现场调查、走访群众等,查明由于当地群众占用河道种农作物,导致化肥、农药等残留,造成水体污染。7月,该院依法向属地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最终,妨碍河道行洪障碍物全部得到清除。
今年以来,该院通过与河长办成员单位加强日常联动、交流研讨、线索移送、重点案件协作、联合会商等多种方式,针对发现的流域问题,制发检察建议4件,促成多部门开展河道专项整治,共拆除养殖场2个、补植复绿55亩、修复污水管道2处、整治河道9公里,营造了“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道环境。
2023年7月,清流县检察院根据跨区域联动机制向连城县检察院移送两地交界河道受污染的线索。经查明,莲峰镇福清桥至福农园桥河段河道,因食品加工园部分排污管道未进行雨污分流,存在污水直排入河的情况,致使该河段河道污染物沉积、水体混浊,连城县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对食品园区内管网进行改造,按雨污分流建设,污水管按要求接入河道污水主管,雨水直排入河。同时,对第一污水处理厂进行除磷提标改造,改造完成后经污水厂处理后排放污水总磷由原来1.0毫克/升降到0.2毫克/升。
(通讯员 林丽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