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邻居为监护人 签订协议是否有效?


【问】李大爷:我的多个子女都拒绝照顾我,遂与邻居小张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在我生活不能自理时,由小张作监护人照料自己,并代管财产。我的子女表示反对,请问这份协议有效吗?

【答】吴水秀(上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李大爷,您好!根据《民法典》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据此,只要您与小张经协商达成一致,并以书面形式明确小张为您的监护人,那么您与小张签订的书面协议是合法有效的,依法受到保护。 (通讯员 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