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启“静音模式”护航中高考


本报讯(融媒体记者 曾燕福)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通告,在高考(5月30日至6月9日)及中考(6月11日至6月21日)期间,我市全面开启“静音模式”护航中高考。

通告称,高考(6月7日—9日)及中考(6月19日—21日)考试期间,各考点周围300米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实施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包括拆房施工作业)和建筑物内装修作业、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其他产生噪声污染的活动。

工业企业要加强生产管理,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所有在建工地应主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施工噪声管控,妥善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22:00至次日6:00)、午间(12:00至14:30)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含渣土车运输),抢修、抢险施工作业除外。在此期间,各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原则上停止发放夜(午)间施工证明文件。

文化娱乐场所、餐饮业及其他商业活动场所要加强管理,确保边界噪声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在公共场所进行娱乐活动(包括广场舞、卡拉OK、晨晚练等)应严格控制音量。

抢修、抢险、应急作业应预先评估对考试的影响程度,采取合理措施严格控制噪声排放,并及时向受影响的考点预警、预告;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在考试期间非必要禁止在考场周边鸣笛、报警。

同时,特别管控期间,我市各级生态环境、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将加强对施工工地和其他各类噪声污染源的监管执法,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举报投诉电话: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