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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汀大同司法所坚持“三个导向”
擦亮法治建设“底色”
■ 融媒体记者 林加涛 通讯员 严立付
探索新时代法治乡村建设机制、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壮大“蒲公英”普法志愿者队伍……长汀县司法局大同司法所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拓展创建成果,打造特色品牌,让法治成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大同篇章的显著优势、核心竞争力和坚强保障,为全面推进长汀发展核心区、城市后花园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坚持目标导向 法治理念厚植于心
大同司法所围绕96项三级基础指标及4项附加项指标,制定《大同镇参与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工作方案》,合理分解工作任务,以挂图作战方式,排定推进计划,督查工作完成情况,确保创建任务有序推进。探索新时代法治乡村建设机制,坚持“梯队发展”工作思路,深入推进祥和社区、师福村、黄麻畲村“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并发展壮大“蒲公英”普法志愿者中队,常态化开展“‘六一’儿童节无毒生命灿烂、涉毒生命黯淡”“当好生态卫士、呵护美丽长汀”“关注老年人群、防范养老诈骗”等主题服务,使基层德治、自治活力充分释放,法治理念厚植于心。
坚持问题导向 经略之事了然于胸
大同镇综合执法队,在大同司法所指导下,赴全市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试点镇河田镇学习“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先进工作经验和做法,借鉴“他山之石”、理清“家底路数”,形成《大同镇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承接赋权工作方案》,划分城建管理、安全生产、市容治理、生态防治4个执法领域分队,明晰各分队责任分工及任务目标,确保镇综治执法队“接得住”。
坚持效果导向 依法行政深耕于行
大同司法所加强学法用法的培训力度,积极引导领导干部及行政执法人员参与法律知识网络专题培训,学习行政执法规范化实用手册等。发挥司法所作为基层政府法治参谋的重要作用,司法所长列席12场次党委(扩大)会议,解决5个法治建设重要问题,建言献策6意见规范乡镇依法决策程序和行政执法人员监督管理,为大同镇重大决策过程把好“法律关”、当好“参谋员”,最大限度防控法律风险,服务好“长汀县发展核心区、城市后花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