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有权在父母的遗产中保留必要份额吗?
【问】钟阿姨:我儿子多年前车祸去世了,我儿媳后来离家出走了,我孙子小钟现在才10岁,一直跟着我生活。上个月我儿媳因病去世了,去世前她立下了遗嘱把她的全部遗产都留给了她弟弟也就是小钟的舅舅,她除了这个儿子和她弟弟,也没有其他法定继承人了,请问下我孙子可以要求遗嘱中给他保留必要的份额吗?
【答】李葆明(上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钟阿姨,您好!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您孙子小钟是他妈妈的法定继承人,而且他现在未成年没有劳动能力也没有生活来源,根据以上规定是可以要求在妈妈的遗产中为其保留必要的份额,保留后其余可按遗嘱由小钟的舅舅继承。
(通讯员 李晓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