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于曾国藩的财富观
□ 曾 岩
曾国藩是晚清四大重臣之一。近年来,我在读《曾国藩家书》时,为曾国藩的财富观所折服。
曾国藩在30岁那年立誓,“予自三十岁以来,即以做官发财为可耻,以宦囊积金遗子孙为可羞可恨,故私心立誓,总不靠做官发财,以遗后人。神明鉴临,予不食言。”创建湘军时,他又表示“不要钱,不怕死。”统兵之后,可以支配的钱虽多,但他绝不贪占部队一分钱,反而把自己的部分收入捐给战区灾民,寄回家的钱比以前更少了。他不往家里多寄钱,不仅因为要保持廉洁之身,更重要的是他认为孩子从小要经过生活磨炼,才能成为大器,“若沾染富贵习气,则难望有成”。因此,他希望家人能过俭朴生活,这样孩子才不会成为纨绔子弟。
其实,曾国藩想要发财,机会很多。比如,许多人就通过曾国藩亲手创立的两淮盐票发了横财。这些盐票起初定价便宜,利息却非常高。而曾国藩却明令家人不许买盐票。按曾国藩当时的权势,让自己或家人买上一两百张盐票,是易如反掌的事情,而且这样做并不违规。当时一张盐票过了几年就可以赚两万两,一二百张就可以赚一二百万两。可是曾国藩没有这样做,他明白富不过三代,家里太有钱了只会贻害子孙。
曾国藩很有分润之心。他做官以后,每年给母亲、叔母各四千文钱,给每个弟媳各两千文钱。有次他被安排到四川做主考官,收到各种礼金以及朝廷给的费用约6000两,这些收入在当时是合法的。回京后,他立即寄给家里1000两银子,嘱咐家里将其中400两银子分赠亲族、亲戚。在他后面的家书中,叮嘱将银子分赠给亲族、亲戚的比比皆是。
清朝总督平均年收入大概20万两银子。如果除去一些必要的开支,那么曾国藩每年将会有15万两的结余。曾国藩在两江总督和直隶总督任上一共做了12年,也就是说,他少说也会有180万两积蓄。可是曾国藩去世时,留下来的财产总计只有1.8万两白银。这些钱花到哪里去了呢?答案是捐掉了。他把大部分的收入都捐给了灾民、亲戚、族人等。
临终前,曾国藩还嘱咐儿孙办丧事不可收礼。可是曾国藩毕竟是一品大员、中兴元老,丧事自然是要办的体面一些。为此,他的弟弟曾国荃坚持认为,交情不深的同僚礼自然不能收,可是那些湘军将领以及学生的钱还是可以收的,比如李鸿章等人的礼钱就应该收下。不过他的儿子曾纪泽还是依照父亲生前的嘱咐,坚决不收。如此一来,曾国藩的那点积蓄全部被用在丧事上了。
由于曾国藩重视家风建设,该家族绵延至今100多年,他的子孙后代在事业上均有一定成就,成名的就有240多人,并且无一纨绔子弟,真正跳出了“富不过三代”的历史周期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