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姑可以继承侄儿的房产吗?
【问】牟女士:我的侄子小牟前不久因病去世了,我作为他的姑姑,是他唯一的亲人,能否继承他的房产?因为他未婚,没有子女,父母前几年也去世了,在他治病期间也都由我在帮忙照顾。
【答】马丽娟(上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牟女士,你好!小牟房产的处理问题应当依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办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姑姑不属于法定继承人。因此,如果没有相关的遗赠协议的话,你作为小牟的姑姑是无法继承他的房产的,他的房产在偿还其生前债务后剩余部分应归国家或者其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但因你在小牟生前多有照顾,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通讯员 小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