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平:生态司法护“颜” 天然“氧吧”更“鲜”


□ 通讯员 钟富娣 王露春

“通过检察官释法说理,我已经认识到错误,我自愿认购碳汇补偿金,希望破坏的林地早日披上绿装。”近日,涉嫌滥伐林木的林某某主动向办案机关认缴森林碳汇损失补偿金。这是武平县检察院践行“两山理念”、司法助力“双碳”的一次有益探索。

近年来,武平县检察院紧扣武平县委打造林改“武平经验”升级版主线,以生态检察为抓手,探索碳汇补偿、平台整合、跨省协同共治等模式,主动融入“生态立县”,以法治守护武平天然“氧吧”。新时代林改检察服务站入选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研究基地县特色教学点,“三省五市”跨区域协作机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案例。

碳汇补偿

助力“林改”升级

因违法行为人林某某自愿认缴森林碳汇补偿金用于替代性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资源,武平县检察院对林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为最大限度恢复被破坏的森林资源,武平县检察院在办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或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积极拓宽思路,探索运用碳汇补偿生态修复机制,引导行为人对其破坏的森林生态系统固碳调节服务功能损失担责赔偿,促使行为人更全面地履行生态修复义务。在该案中,武平县检察院对林某某进行了释法说理,并请专业机构进行鉴定,计算出林某某滥伐林木造成森林碳汇损失价值。该院还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该案实行公开听证。

近年来,武平县检察院细致研究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新特点、新动向,成立驻林长办检察工作室,探索“林长+检察长”运行模式,不断加大生态司法保护力度。2021年至今,武平县检察院起诉涉林生态环境资源犯罪55人,办理自愿认缴森林碳汇损失补偿金涉林案件4件2万余元。

整合平台

筑牢保护屏障

时值立夏,武平县检察院检察官来到武平县中山河国家湿地公园东留镇小溪村查看异地补植复绿基地林木长势情况,一排排风箱树披着新绿,迎风招展,长势喜人。

为有效落实武平县委“生态立县”部署,去年12月,由武平县检察院牵头,联合法院、林业局等部门在该地设立全县首个异地补植复绿基地。今年3月,联合司法局等部门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在该基地开展植树造林工作。

切实保护好生态湿地和鸟类栖息地资源,成为武平县检察院沉甸甸的责任,也是全面践行“生态立县”的题中之义。武平县检察院高效整合梁野山自然保护区工作联络点、湿地保护检察官办公室、捷文村检察工作联系点,升级打造新时代林改检察服务站,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检察有效衔接,合力加强对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全方位筑牢生态保护屏障。该院又联合武平县林业局、财政局在全省率先推动设立生态公益保护基金,采取“先建后补”运行模式,用于先行支付森林生态修复、评估鉴定、专家咨询等与森林生态公益保护有关的费用,破解生态保护难点。

“通过搭建‘基地+服务站+基金’模式,实现立体化、全方位检察生态保护格局,助力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武平样本。”武平县检察院检察长陈智雄如是介绍。据统计,该模式运行以来,武平县检察院常态化开展涉林法治宣传,化解涉林纠纷4起,通过基金先行支付生态公益保护有关费用89万余元。新时代林改检察服务站入选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研究基地县特色教学点。

协同共治

守护三江绿水

日前,武平县检察院通过“三省五市”跨区域生态保护协作平台快速向广东省移交有关水质问题线索1条。

武平县位于闽、粤、赣三省交界处,与江西省会昌、寻乌,广东省平远、蕉岭“二省四县”山水相连,省际出入境河流12条,隶属汀江、梅江、赣江水系。以河为纽带,武平县检察院不断加强与沿河省份、周边地区配合协作,组建协同“朋友圈”,同频共振,同题共答。2018年10月,武平县检察院会同河长办牵头建立闽粤赣边“三省五县”检察机关、河长办工作协作机制,2020年上升为“三省五市”协作大平台,重点围绕省界生态环境保护、水源涵养和污染防治工作,不断强化闽粤赣省际区域生态协作保护合力。同时,依托科技手段,综合运用公益诉讼大数据平台,联合广东省蕉岭县开展“河长+检察长”视频指挥联合巡河,实现跨省跨区域立体巡查。

据悉,依托“三省五市”跨区域生态保护协作机制,共组织跨区域多部门联合执法6次,发现问题线索8条,督促整改违法排污、违法捕捞等问题23个。该机制被福建省检察院评为全省优秀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