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民法典》“离婚冷静期”制度实施以来

近四成夫妻放弃办理离婚


□ 记者 池银花

“现在民法典规定了,离婚有一个月的冷静期,你们今天申请完,回家再好好冷静下,实在要离婚的,等过了一个月再来办理。”22日,走进市行政服务中心新罗区民政局窗口时,工作人员正在对前来申请办理离婚的张先生夫妇讲解《民法典》新规。

自今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以来,这样的讲解和劝说成为工作人员每天的家常便饭。“俗话说,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以前群众来办理离婚,我们当‘和事佬’时候会被当事人当成‘多管闲事’,现在有民法典的规定,我们对当事人进行劝说,他们更听得进去了。”窗口工作人员林萍告诉记者。

近四成夫妻放弃办理离婚

根据《民法典》第1077条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同时还规定,“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离婚冷静期的实施,意味着一对夫妻提出离婚申请后,有30天的“冷静期”和30天的手续办理期。

据新罗区民政局窗口统计,《民法典》生效以来,今年1月份申请并办理离婚的,比去年同期少了44对。截至3月31日,1月份共申请离婚登记121对,在30天的冷静期内主动撤回离婚申请的1对,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也就是截止到4月2日,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系统撤回的)有50对。

令窗口工作人员薛香珍印象非常深刻的是,去年农历年26上午,一对年轻夫妇抱着孩子前来办理离婚。“根据我们的经验肯定是赌气来离婚的,后来了解到原来是独生子女因为回谁家过年的问题争吵,我就劝他们先回家好好过年,其他事情等过完年后再说,后面想清楚了确实要离婚再来办理,当时两夫妻眼泪都留下来了,乖乖抱着孩子回去了。”薛香珍告诉记者,后面夫妻俩也没有再来办理离婚了。

“离婚冷静期”

给双方多一次机会

“离婚冷静期”对于婚姻家庭关系的影响,从事婚姻登记工作12年的新罗区民政局工作人员安瑞英认为,“‘离婚冷静期’给那些因冲动离婚的夫妻提供了回旋的余地,也给彼此一个充足的时间,让他们能够更理性地看待婚姻问题,避免轻率离婚。‘离婚冷静期’内,夫妻双方都冷静下来,从根源上去解决矛盾,自然也就不会走到离婚这一步了。”

市婚姻家庭咨询调解志愿者、市妇联工作人员贺晔告诉记者,以前有些来办理离婚的夫妻,就是因为一时冲动赌气,其实他们内心并不愿真正离婚,当时他们处在气头上,调解起的作用有限,最后还是办理了离婚,非常可惜。“‘离婚冷静期’的设立,对于这类冲动离婚的夫妻,冷静期的这段时间能让他们慢慢冷静下来,理性思考,妥善抉择,从而减少了家庭的破裂,会在一定程度降低离婚率。”

而全国文明家庭荣誉获得者廖志添认为,家庭是社会的基础,打造“有温度”的幸福龙岩是不能离开家庭的。“恋爱要冷静,用‘放大镜’发现对方的主要缺点,婚后更要冷静,用’哈哈镜‘对待分歧,彼此包容一起向前进,以好家风推动社会风气好转,让美好生活的向往变为现实,而‘离婚冷静期’又给家庭多了一次相互包容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