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子女对亲生父母的遗产是否有法定继承权?
【问】李女士:我的朋友从小就被亲生父母送养了,现在她的亲生父母去世留下了一套房产,请问我的朋友有没有继承权?
【答】马丽娟(上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李女士你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条规定,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父母和子女都是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但同时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因此你的朋友与其生父母在其被收养后就不再具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了。若你朋友在此之前对其生父母抚养较多的,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分得适当的遗产。(通讯员 刘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