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过户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原车主要担责任吗?


市民张先生问,我把自己名下的车出售给朋友老张,已经签约提车完毕,但是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之后,老张驾车将他人撞伤。请问,在车辆未过户的情况下,我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上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袁其锋介绍,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条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你已经将汽车交付给老张了,那么发生交通事故应当由承受人也就是老张来负责赔偿,而你不需要负责赔偿。不过在此提醒大家,车辆已转让,还是要尽快去办理过户手续。 (通讯员 钟燕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