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伟夫和龙岩商会事业发展


□ 李宏云

我的爷爷李伟夫,原名李联昆,1907年1月出生在龙岩县西门李大厝(今新罗区中山路三期)一个名人辈出的大家族,家中排行第三,是清嘉庆六年进士李畹的玄孙。民国时期任龙岩县商会主席、闽西日报社社长、福建省参议员、福建省政府顾问,新中国成立后被聘为福建省文史研究馆馆员。

李联昆少时聪明好学,小学毕业即考入集美学校师范部。1926年,李联昆参加国民党龙岩县党部(左派)的组建工作,1927年出任龙岩县教育局局长,同时参加第一次国共合作。1928年参加营救时任中共福建省委执委的胞兄李联星未果,李联星仍遭国民党反动派枪决。1932考入日本中央大学攻读经济学,1935年夏毕业后回到龙岩,改名李伟夫。

1935年国民政府颁布《商会法》,该法采取产业组合的形式,同业工会为商会的基层组织。1935年7月,28岁的李伟夫奉福建省政府之命,出任龙岩县商会筹备处主任,开始筹组商会。他深入基层,悉心规划,组成布(匹)杂(百货)业、药材业、酒米业、小商业等11个同业公会。

1935年11月,李伟夫和张景崧在商会内招股筹资创办了龙岩首家电气(灯)公司,结束了城区夜晚点油灯的历史。入冬,李伟夫组织花卉商人选择了一百盆龙岩精品兰花运往台湾参加台湾博览会,结果销售一空,龙岩兰花享誉东南亚。

1935年下半年到1936年上半年,龙岩县商会借嘉禄堂创办“商民小学”,招收商人子弟就学,并附设幼稚园(龙岩城区第一所),开创龙岩城区幼教先例。

1936年4月,龙岩警察局征收小摊贩捐税,即便是一篮蔬菜也要交税,严重伤害了小商贩利益。李伟夫向第六区(龙岩)专员邵企雍要求暂缓征收。收不到小摊贩捐,警察局便串通第六区保安副司令指使两个和商户有过节的警察闯入“协美号”糕饼店,拘捕了店员还判刑,此举引起公愤,全城商店群起罢市。李伟夫奔走街头劝导店铺恢复营业。警察局却企图将“鼓动罢市风潮”的罪名加在李伟夫身上。事态扩大且越来越严重,于是商会召开扩大会议,驻军52师副师长、第六区主任秘书出席了会议,会上李伟夫报告了事情经过,大家都谴责警察乱抓人,军方也支持商会立场。最终获准小摊贩捐另筹,惩办了肇事警察,商店恢复营业,反小摊贩捐斗争取得了胜利。

1936年7月,李伟夫顺利当选龙岩县商会首届执委会主席,他依照新颁布的《商会法》对商会进行改造。各同业公会都有人入选商会代表委员会,小商贩的地位相应提高,也有了代表参加商会活动,改变了过去大商巨贾操控商会的局面。改造后的商会不只是派款征税,更主要的是为工商业者办实事。

1936年9月初,驻龙岩的国民党第3师为“清缴”闽西红军游击队大派兵差,要求龙岩商会负责大量的军费,李伟夫拒绝了第3师的要求,师长李玉堂以违抗派兵差致电省政府要求将李伟夫严办,而早在二十年代的对立势力也向李玉堂状告“李伟夫历史上亲共”“胞兄曾是共产党”“李伟夫本人有日本间谍嫌疑”等等,经省里派人调查,确认此事系地方内部矛盾。

1936年11月,李伟夫收集了六辆汽车,创办龙峰汽车运输公司,承包龙岩至永定峰市一线路权。同年,龙岩县商会协助国民党中央化验所选择溪南、坑柄、赤坑三地煤矿样品进行化验,结果确定龙岩煤炭的质量好、热度高、挥发力强。

1936年12月12日,西安事变爆发,蒋介石被迫接受中共中央关于“停止内战,合作抗日”的主张。国共两党正式谈判前夕,闽西南军政委员会副主席邓子恢以个人名义写信给李伟夫和郭荣圻(邓子恢九中同学),请他们出面斡旋,以实现和谈。

1937年6月22日,邓子恢、谢育才(红九团政委)、李伟夫、郭荣圻、韩遇隆(福建第六区保安副司令)、王晓侯(粤军驻龙岩旅参谋长)、林舫(国民党龙岩县党部指导员)共七人在龙岩县商会(今闽西工农银行旧址),首次谈判先就中共提出的问题,由商会和地方代表国民党军政两方同中共代表进行谈判。由于第六区专员张策安提出取消共产党和红军组织、即日发表投降自新宣言等非常苛刻的条件,谈判形成僵局。

1937年7月7日,卢沟桥事变爆发。迫于形势和舆论压力,国民党闽西军政当局不得不继续和谈。在邓子恢的要求下,李伟夫再次出面斡旋。谈判气氛紧张,斗争激烈,会议经常开到深夜。7月29日深夜,在李伟夫等地方人士的参与下,国共双方代表在商会达成协议并签字生效。

协议中写明,龙岩商会负有筹措红军游击队军费12000元(全部军费三分之一)的任务,会后李伟夫偕郭荣圻、林舫赴漳州、厦门募得3000余元,回岩后他又劝导各商店把政府退回来的共9000元的航空捐(购飞机专款)全部拨充军费,凑足了红军军费,其余的24000元军费也由商会向国民党省政府请求拨给,虽几经挫折,也最终获得批准。

1937年10月中旬,张策安借故拖欠和克扣每月由第六专区拨给的闽西人民抗日义勇军(点编后的闽西红军)军费,每月只发八九千元。为此,邓子恢写信求助商会,李伟夫发动商会和社会各界筹借5000元垫支。

1938年2月,当闽西南抗日义勇军整编为新四军二支队待命出发北上抗日之际,商会又筹借3000元作为开拔费(此款新四军二支队到达皖南前线后汇回龙岩由魏金水转还商会),同时还从商会拨出2000元购买日用品慰劳新四军,不久又补给新四军一批弹药。

1939年5月,李伟夫当选为福建省临时参议会候补参议员。入秋,他又出任闽西日报社社长。

为繁荣地方财政金融事业,1942年初,福建省政府通令各县政府从速筹设各县市银行。4月,龙岩县政府委托李伟夫负责筹备并创办了官商合办的龙岩县银行(官股由县政府出资20万元,商股由商会集资20万元),李伟夫任董事长。当时的龙岩银行林立,县银行资本微薄,又不能直接做通汇业务,困难重重,如果没有闯出一条新路子,银行难以生存。李伟夫和经理汤文镳一起精心筹划,开业后的县银行生意逐渐兴隆。新中国成立后,银行全部资产移交人民银行接收。

1942年10月,驻扎在龙岩的李友邦将军的“台湾义勇军”由于经费不足,义勇军出版的抗日宣传刊物《台湾先锋》停刊。李伟夫以商会的名义筹募一笔资金慰问义勇军,李友邦用这笔资金在龙岩创办了台湾青年报社,出版《台湾青年》,继续宣传抗日。

当抗日战争进入艰苦阶段,李伟夫动员爱国工商业者出钱出力,不遗余力。1942年冬,李伟夫出任龙岩县商会常务理事,1945年当选福建省参议员,1947年又被聘请为福建省政府顾问。

1949年5月22日,闽西军政人员宣布起义。同日,龙岩县县长章汤铭也如约率部起义。6月底,因龙岩商会理事长张景崧滞留在香港未归,商会会务由常务理事李伟夫代理。7月上旬,陷入困境的章汤铭写信求助李伟夫,李伟夫鼓励他坚持起义并从商会拨出光洋400元帮他渡过难关。李伟夫还联系龙岩县委工作团并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开展统战工作,同时他发动商会中的爱国工商业者捐款光洋1000余元,布20匹,药品数批,并秘密交给工作团。

1949年9月1日,龙岩和平解放。9月8日,李伟夫被聘请为龙岩军管会顾问,他号召工商界人士积极购买军粮公债、借款给军管会,帮助解决当时政府的财政困难。同时原龙岩县商会解散,全部财产移交新建的龙岩县工商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