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期间的房屋维修费由谁来出?


【问】李先生:我去年以来一直租用了我房东的房子来居住,近期以来连续下雨,因为是一座年代久远的老房子,房屋出现了大面积墙面渗水,影响了我的正常生活。我想请问一下,如果房屋要维修的话,这房屋的维修费用由谁来出呢?

【答】马丽娟(上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李先生,您好!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之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因此,你所租赁的房屋如果是因为年久失修导致渗水是可以向房东要求出房屋维修费的。(通讯员 吴伟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