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检察院增强主动性和针对性

努力为企业发展营造最佳法治环境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精准把握企业诉求,9月份以来,漳平市检察院开展班子成员进企业活动。8名院班子成员先后走访辖区内20余家企业,通过参观厂区、座谈交流等方式,主动了解企业在疫情影响下的生产经营状况和法律诉求,对企业家们提出的意见建议、需要检察机关帮忙解决的问题进行梳理,并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解决,为企业排忧解难,服务和保障企业健康发展。

在主动走访,精准施策为企业排忧解难的同时,该院积极转变司法理念,改进工作作风,全力推动服务保障企业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先后制定《关于建立健全市检察院与市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的意见》《关于建立沟通协作机制服务台胞台企的若干办法》《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的意见》《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工作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增强了服务保障企业健康发展的主动性和针对性。

制度有了,关键在落实,该院积极改进办案方式方法,为企业健康发展护航。在严厉打击危害企业生产秩序和经营发展的犯罪活动的同时,依法审慎办理涉企犯罪案件,将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与积极复工复产、开展生产保就业岗位等作为审查判断有无社会危险性的一个重要考量因素,杜绝“办了案件、垮了企业”。在办理某公司负责人张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时,经审查,认为张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案件事实已经基本查清,证据已经收集固定,且其积极赔偿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变更强制措施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没有继续羁押的必要,建议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建议对其适用缓刑,获法院采纳。在张某社区矫正期间,该院积极与当地司法所沟通联系,在该公司设置“曙光安置点”,吸收刑满释放人员就业。该案的办理正是对“少捕”“少押”“慎诉”司法理念的贯彻落实。今年以来,该院还办理涉企民事检察案件3件,制发执行检察建议3件,切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让企业安心生产、放心经营、专心创业。

案子虽已办结,但如何有效引导企业提高法治思维,既守法合规经营,又能更好地运用法律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漳平市检察院的实践从未停止。该院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制,主动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检察官主动“送法上门”,及时向企业发放自行编印的《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典型案例汇编》,开展以案释法,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漳平台创园落户台企多、常住台农多、台商投资大等特点,精心选取、编印《服务漳平台湾农民创业园法律宣传手册》《大陆民事诉讼法律50问》,帮助台商台企了解大陆法律制度,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通讯员 陈建忠 凌丽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