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污染环境罪公益诉讼案在连城开庭审理
11月20日,龙岩市首例污染环境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连城开庭审理,连城县法院首次启用三名生态审判法官和四名人民陪审员,组成7人制大合议庭审理该案,全市检察机关代表、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了整个庭审过程。
检察机关指控,2018年10月,被告人赖某章从广东省揭阳市购入约106吨废电路板元器件、破碎机、模具等,在没有相关资质和环保设施的情况下,通过焚烧废电路板元器件(属《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危险废物)提炼金属铝。截至2018年10月25日被环保部门查获时,被告人赖某章共焚烧了废电路板元器件约34吨。环保部门在现场查获废电路板元器件73.6吨、焚烧后的半成品24.09吨及破碎机1台、模具12个。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赖某章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应以污染环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污染环境行为损害了公众利益,故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赖某章承担处置本案查扣的废电路板元器件及半成品的费用195380元、寄存费54000元及公告费500元。
被告人赖某章当庭表示自愿认罪并愿意承担法律规定的民事责任,该案将择期宣判。(通讯员 罗立军 丘群美 陈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