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
龙岩获补助 2897万元
本报讯(龙媒体记者 罗玉文)近日,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发布了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此次下达补助资金约1.8亿元,其中龙岩市共获补助资金2897万元。
据悉,本次下达的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四个方面:支持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对达到法定贷款年龄、信用良好、有贷款意愿、有发展生产项目、有就业创业潜质和技能素质、有一定还款能力的脱贫户,以户为单位发放,按脱贫户小额信贷的贷款合同(每户可享受5万元以内、3年以内、无抵押担保贷款)予以全额贴息;支持挂钩帮扶民族乡项目;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补齐必要的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实施村容村貌改造提升,每个行政村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支持第七批省派驻村工作,主要用于省派重点村整村推进和驻村干部领队工作经费,第七批省派重点村272个,每个安排20万元;第七批以县为单位派驻村干部领队61个,每个安排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