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投资为名行诈骗之实 女子被判刑并处罚金
近日,经永定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永定法院以犯诈骗罪判处沈某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2023年4月至2024年4月期间,沈某谎称其有向龙岩海底捞火锅店供应冷冻食材,其为海底捞财务总监,可安排人入股向海底捞供应配送货物等业务,并虚构“沈丽君”为其合伙人之一,邀请熊某、赖某等四人共同投资,该四人陆续通过微信转账、现金等方式转给沈某共计176655元,沈某以分红和发工资的方式返还熊某等四人共计57836元,熊某等人被骗投资金额118819元。另查明,2024年5月22日,沈某在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传唤的情况下,谎称其处理员工打架事情需用钱,以借钱的名义欺骗赖某转账1万元。
(通讯员 廖翠华 熊海鹰)
检察官提醒
诈骗花样不断翻新,广大群众要谨记“天上不会掉馅饼”,对所谓的投资致富项目一定要提高警惕。投资前要充分了解投资项目及合作公司、合作人员的真实情况,避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