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无虚发 『盗』此为止

——龙岩市检察机关依法严惩盗窃犯罪


通讯员 苏为涛 杨雯珺

家中财物“不翼而飞”、逛街时包中财物上演“消失的它”、收款二维码不知不觉被“偷梁换柱”......这些盗窃行为严重影响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是司法机关重点打击的对象。2024年以来,龙岩市检察机关全面深化履职,紧盯人民财产安全,对盗窃犯罪依法重拳出击,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逐案做好追赃挽损,切实守好人民群众“钱袋子”。

依法精准打击

助力追赃挽损

“感谢检察官为我挽回了损失,让犯罪分子受到了应有惩罚。”近日,连城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盗窃案件受害人向检察官表达了感谢。

2024年5月至6月,赖某在连城县、上杭县内入户盗窃5次,盗窃数额超10万元,承办检察官引导侦查机关深挖细查,发现了被告人此前未供述的多起盗窃事实,被告人最终被判处5年8个月有期徒刑,这一判决结果对盗窃犯罪形成了强力震慑。

在依法从严打击犯罪的同时,龙岩市检察机关一直将帮助被害人挽回损失作为办案过程中的重要目标,充分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积极开展释法说理,充分向被告人阐明退赃退赔与量刑轻重的关联性,不断促成赔偿和解,有效挽回财产损失。2024年,龙岩市检察机关共批捕盗窃犯罪234人,起诉296人,被告人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15人。在全市范围内,盗窃案认罪认罚适用率达85.03%,检察机关促成刑事和解7人,不起诉37人,并推动嫌疑人退赔退赃超110万元,有效挽回了被害人财产损失。

深化检察履职

推动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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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至2024年5月,保险公司业务员陈某骗取被害人信任后,利用其不熟悉智能手机操作,多次以办理理财保险产品、保单复效等为由,操作被害人的账户盗取其钱财150余万元,新罗区检察院依法对其提起公诉,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11个月。案件办理结束并不代表检察履职也画上句号,做好办案的“后半篇文章”更是检察机关持续努力的方向。本案办结后,检察机关针对保险公司业务员盗取老年人账户钱财问题向保险公司制发检察建议,从强化业务人员纪法培训、完善监管制度等方面提出建议获保险公司采纳,有力推动保险业务规范有序开展,守护投保人财产安全。

除了做好检察建议工作外,龙岩市检察机关还充分落实行刑反向衔接机制,对37名被不起诉人移送公安机关做出行政处罚,实现盗窃违法犯罪行为一体打击治理,彰显惩治盗窃的司法决心。

下一步,龙岩市检察机关将继续深化“高质效办好每个案件”的价值追求,以加强整治盗窃犯罪为切入口,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坚守为民初心,切实守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让犯罪止步、让人民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