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决策“防火墙” 驱动高质量发展
《龙岩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出台
近日,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龙岩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标志着龙岩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进一步完善,以法定程序构筑行政决策“防火墙”,推动全市行政决策更加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重大行政决策关乎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公共利益及改革稳定大局。我市早在2009年、2010年就已出台相关文件,推动了决策机制建设。随着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出台,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提出了新理念、新要求。《龙岩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因应而生。
“该办法的出台实施,对于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细化工作流程,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高质量推进龙岩法治政府建设,从而保障龙岩高质量发展,必将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作为两级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部门,全市司法行政部门将履职尽责,严格审查把关,同时指导各部门和乡镇依法依规决策,助力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
(融媒体记者 罗姝 通讯员 赖惠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