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新罗区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联动机制
本报讯(融媒体记者 张梓睿)12月5日,《新罗区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联动机制》重新修订出台,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天然气保供稳价是社会高度关注的议题,在新机制实施之际,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接受本报记者采访,详细解答市民关心的问题。
记者:此次重新修订《新罗区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联动机制》有何背景?
市发改委:2018年我委首次建立了龙岩中心城区管道燃气终端用户销售价格联动机制,但相对粗泛,未对联动范围、联动周期等予以明确。去年下半年,国家、省对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提出了新要求。为贯彻落实新要求,进一步完善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促进终端销售价格灵敏反映市场供需变化,保障城镇燃气安全稳定供应,保障群众安全、合理、充足的天然气需求,需要对新罗区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联动机制做进一步完善。
记者:联动机制的修订完善有政策依据吗?
市发改委:此次联动机制的修订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健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23〕682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立健全我省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工作的通知》(闽发改价格〔2023〕503号)、《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天然气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闽价商〔2017〕242号)、《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制定龙岩中心城市管道天然气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龙发改价管〔2018〕56号)等4份文件的相关内容进行完善的。
记者:市民十分关注用气价格,新机制在这方面有哪些规定?
市发改委:为切实保障群众权益,联动机制从以下几方面做了具体规定:一是居民气价联动周期原则为一年,非居民气价联动周期原则上为3个月,这样既保持了居民气价相对稳定又使非居民气价灵敏反映上游成本变化;二是启动条件设定为采购成本变动幅度为5%及以上,低于变动幅度5%时,暂不调整,应调未调金额滚动到下一周期统筹疏导;三是限制联动幅度,居民气价(一档)单次上调最高不超过0.5元/立方米,当天然气上游采购成本大幅上涨,可能对居民生活产生严重影响时,可暂时中止联动,提请市政府研究。
记者:联动机制在保障困难群体方面有措施吗?
市发改委:本联动机制对经民政、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认定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等困难群体,每月免费供给5立方米/户的用气量。这一做法对于困难群众来说切实减轻了费用开支,较之前的规定更具体,操作性和实用性更强。
记者:购气价格是影响终端价格的重要因素,那么政府是如何监管购气价格?
市发改委:新机制对购气价格的监管提出三项措施。一是日常审核。要求燃气企业定期向我委报送购气价格数据及佐证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完整性负责。二是信息公开。燃气企业在企业门户网站或经营场所定期公开购气来源、购气批次数量、采购价格等信息,接受用户查询。三是抽查核实。我委不定期对燃气公司提供的合同、发票、气量数据等开展联合检查,对故意瞒报、虚报信息对行为进行惩戒。
记者:市民如何获取天然气价格调整信息?
市发改委:气价调整文件将通过龙岩市发改委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地方主流媒体及城燃企业营业厅等渠道发布,请大家关注。气价调整文件公布和执行时间的间隔不低于10天,市民可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合理购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