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局水保科科长 李冠灵:

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把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近年来,围绕如何从‘山川披绿’到‘林海生金’,我市通过大力发展生态产业,努力挖掘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已经取得了一些成效。”市水利局水保科科长李冠灵表示,对标对表新时代新要求,我市水土保持工作与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等国家重大战略的要求还存在差距,特别是水土流失治理的成果转化尚未形成完善的产业链,“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有效路径还需进一步探索。

李冠灵建议,应进一步加大体制机制创新力度,通过改革创新,让实践检验成熟的创新成果以长效机制的形式稳固下来,持续让绿色发展机制“活起来”。

一是持续探索生态价值转换机制。建议借鉴浙江省安吉县通过产品培育、价值核算、资产评估、平台搭建、收益反哺等方面的积极探索,将石门坑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生态旅游资源6年的经营权(交易额3328万元)出让给企业的做法,统筹开发策划一批水保项目,通过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评估、转化交易,建立政府和社会资金投入和收益分成机制,实现持续双赢共富目标。

二是持续探索碳汇开发交易机制。要着力提升林业碳汇交易质量,通过加大林业“六大固碳增汇工程”实施力度,创新碳汇开发方法,大力发展“林业碳汇+企业碳中和”“林业碳汇+生态公司”“林业碳汇保险”“林票金融产品”。要借鉴推广长汀罗地河小流域水土保持项目碳汇开发的做法,在全市选取一批具有较好水土保持工作基础的项目,开展水土保持碳汇核算评估、交易,推动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

三是持续探索社会资本投入机制。探索更加灵活、更加完善的水土保持以奖代补机制,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小流域综合治理、坡耕地综合整治等水土保持工程项目,重点解决投资收益产权不明晰、利益分配不确定等问题。

四是持续探索生态司法衔接机制。出台破坏生态环境刑事案件适用水土保持项目碳汇赔偿《工作导则(试行)》,创新推进龙岩水保生态司法实践,推广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赔偿碳汇损失案件,找准生态司法价值转换路子。

(融媒体记者 施薇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