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

耕好生产“责任田” 筑牢粮食“安全线”


近年来,我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和耕地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较好完成了耕地保护、粮食生产、粮食储备等各项任务,牢牢守住耕地红线、端稳粮食饭碗。

把责任扛在肩上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我市成立龙岩市贯彻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领导小组,由市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制定印发市委常委会及其委员和市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度重点工作职责清单等相关政策文件,切实扛稳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政治责任。

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深入基层调研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相关工作,对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推动粮食产业提质增效、强化粮食储备能力建设、巩固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等提出具体要求,有力推动相关工作落实。2023年8月,全市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工作会议召开,部署推进全市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工作,会后,市“大督办”、责任制考核办及相关对口市直部门等牵头负责,多次深入基层开展专项督查,督促推动各项任务及时高效落实。

建机制落实工作

我市第一时间参照省里的部署要求和机构设置模式,成立龙岩市责任制考核工作组,落实好国家和省对我市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迎检工作。同时印发《县(市、区)党委和政府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方案》等多份考核相关配套文件,明确考核工作规则、评分细则、评分方法及具体要求等考核事项,并于2023年12月14日召开全市责任制考核工作推进会,全面指导、周密部署全市考核工作。

我市综合运用好考核、奖励、惩戒等措施,强化结果运用。对在迎接上级考核工作中不积极、不主动或不作为、慢作为的;对在县(市、区)责任制考核工作中不实事求是、不客观公正和弄虚作假的;以及出现被上级直接定档为“不合格”情形拖全市“后腿”的,将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以标准增强实效

我市制定出台《龙岩市耕地保护与执法监管问效办法》,组织开展土地整治项目攻坚战和执法监管领域问题百日攻坚行动。2023年,耕地保有量增加至172.23万亩、超出任务1.3999万亩;永久基本农田面积158.04万亩、增划1.86万亩;完成粮食播种面积192.43万亩、总产83.74万吨、单产435.2公斤/亩,均连续四年实现增长,粮食播种面积增量、总产增量排名全省第一。此外,2023年,我市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22.86万亩,超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完成补充耕地3134亩,耕地“非粮化”流出图斑面积超额完成7657亩。

2022年12月底,我市市县两级18.44万吨储备粮全部到位,率先在全省提前完成并超过省政府下达新增粮食储备任务。近年来,我市市、县共投入近1880万元用于改造提升仓储功能和推进粮库信息化建设,龙岩市粮食储备直属库有限公司成为全省第一个完成信息化建设的市级粮食储备库,有力保障政府储备安全。

用创新争先争优

为破解山区种粮难题,我市探索“供销农场”全托管服务模式,为农户提供育、耕、种、管、收、销等全流程、零风险托管社会化服务。去年全市7个县(市、区)的49个乡镇153个村参与“供销农场”建设,共推广5.77万亩。该做法得到省委周祖翼书记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书记韩立平批示,并被写入2023年省委“一号文件”和省委深改委工作要点。

“小田并大田”改革思路“活”。我市针对土地细碎化现状,结合“八山一水一分田”实际,探索实施以主体引领型、生产托管型、自种经营型、入股经营型等四种模式的“小田并大田”改革。该做法于2023年12月在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农研要报》以《“小田并大田”改革的龙岩探索》为题刊发,并入选龙岩市2023年优秀改革创新项目。

我市在全省率先将市级应急粮油储存管理模式由民营企业代储转为国有企业龙岩市粮食储备直属库有限公司储存、建成市级国有粮食应急加工生产线,有效化解了之前我市应急成品粮油全部由民营企业代储的风险隐患,增强全市乃至全省粮食安全应急保障能力,为全省其他地市提供了有益探索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