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法院创新涉车辆执行机制
破解“查封易、扣押难”问题
■ 通讯员 项永锋 王文凯 图/文
“公正与效率”是法院工作的永恒主题。长汀县人民法院坚持以能动司法展现担当作为,2021年以来,创新推行涉车辆执行机制,借助社会力量破解涉执车辆查封多扣押少的困境,采取“统一申请、发布悬赏、部门联动、警务扣押、集约处置、入罪威慑”六举措,开启对被查封车辆执行“直通车”,畅通涉车辆执行各环节,为执行工作提质增效。实施车辆执行新机制以来,至6月30日止,该院总计扣押车辆170余辆,扣押数量较未实施悬赏机制前增长210%,涉车辆案件执行到位金额960万元,执结案件135件。
程序简优化
提高便民服务率
“你好,请问你申请执行的案件需要发布悬赏公告查找被执行人的车辆下落吗?”“我们现在有执行悬赏机制,通过微信公众号、社区电子显示屏、短视频等来发布被执行人的车辆信息,若需要的话只需在悬赏申请书上签字,作出车辆成功被法院扣押后同意支付赏金、垫付拖车费的承诺即可,无须预缴费用。”
为简化手续让当事人“一趟不用跑”,工作人员在执行立案阶段,引导申请执行人提出悬赏申请,提高办理效率。
宣传多元化
提高悬赏知晓率
通过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公告区域电子显示屏、广告牌等发布悬赏公告,同时组织执行宣传队定期到公共停车场、车辆检修厂、车辆年检站等车辆曝光程度高的场所宣传悬赏机制,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度。2022年以来发布扣押车辆等内容短视频16期、微信宣传30期,张贴悬赏公告600余份,开展主题宣传活动20余次,40名被执行人迫于压力主动报告财产、交出车辆或履行义务。
联动实质化
提高扣押到位率
“李警官,我们在某路口巡检,发现有辆闽FXXXX3的车辆是你们推送过来的被查封车辆,现在正停在某路口。”“收到,我们马上过来。”法警小李接到公安交警部门同志传递的车辆位置信息,立即出警扣押。
强化联动,与长汀县公安局交警部门联合制定《联动查控被执行人车辆若干意见》。向公安交警部门推送车辆查封信息,在交警部门系统布控、巡逻检查、年检办理等工作中发现线索后及时通报法院,为法院破解“查封易、扣押难”问题提供有效途径。截至目前已向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推送300余辆车辆悬赏信息,交警部门向法院反馈车辆信息后,成功扣押了48辆查封车辆。
流程警务化
提高出警有效率
6月20日上午8时30分,“李警官你好,有辆闽FXXXX8的汽车停在某小区。”被执行人林某尚欠曾某劳动报酬款20000元,执行过程中查封了林某的车辆,承办法官根据曾某在立案阶段填写的车辆悬赏申请书对林某的车辆发布悬赏公告。公告发布第二日,法警小李便接到群众的举报线索,立即召集队友前往,成功将上述车辆扣押到位。林某收到车辆被扣押的消息后,当即来到法院将20000元支付给了曾某,案件执行完毕。
扣押车辆事务由司法警察组成的强制执行团队统一负责实施,悬赏公告中直接公布法警的联系方式,举报人直接与实施扣押的法警联系,接到举报线索后,法警立即组织警力迅速出警,实现扣车警务化和专业化。
处置集约化
提高车辆变现率
6月20日上午7时40分,长汀法院执行局王法官接到当事人电话:“喂,王法官,我是申请执行人陈某,我现在正在被执行人刘某的车辆旁边,你们现在赶紧过来扣押这辆车。”王法官带领法警一行立即前往长汀县某小区扣押刘某车辆。成功扣押后,联系被执行人刘某与陈某进行调解协商,但刘某未提出还款方案,遂将扣押车辆移交处置团队进行评估拍卖。
车辆扣押后立即移交处置团队,统一归口办理涉及车辆处置的执行案件,从收案、文书制作、送达、车辆询价、网络挂拍、解封过户等全部流程实行“流水线”工作模式,车辆处置平均用时较以往缩短近50天左右,进一步加快车辆变现速度。
入刑常态化
提高自动履行率
被执行人黄某、贾某名下均有车辆被查封,执行员向其送达了《责令交出车辆通知书》,书面告知拒不交车的行为可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但二人均逾期拒不交车也未履行法定义务。该院依法将黄某、贾某拒不交车的行为以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长汀县公安局侦查,公安局立案后,二人立即将车辆交付法院执行。
车辆被查封后,执行人员一律向被执行人发出《责令交出车辆通知书》,对于拒不主动交出车辆又未说明原因的被执行人,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侦查追究拒执罪。2022年共移送涉拒不交车的犯罪线索6件,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3名被执行人主动向法院交付车辆或支付执行案款,对4名拒不交出车辆的被执行人作出有罪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