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六届〕第八号
《龙岩市汀江保护条例》已于2023年3月28日经龙岩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2023年5月31日经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龙岩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6月6日
《龙岩市汀江保护条例》已于2023年3月28日经龙岩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2023年5月31日经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龙岩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