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履行还款义务还打伤法官
新罗一被执行人因妨害公务罪获刑
新罗一被执行人在法官办理执行案件时不但不履行还款义务,还对法官施以拳脚。近日,漳平市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汤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2021年11月,因汤某拖欠饲料款,陈某依据生效判决向新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2月14日,执行法官来到汤某的住所地雁石镇某村,向汤某当面了解案件情况。面对法官的询问,她对案情避而不谈,只是不断重复“别人都没去处理,我也不处理”“你们尽管来,反正我年纪大了,什么也不怕”,说完就背过身去,对法官的问题置若罔闻,甚至谎称自己不是案件当事人。
面对汤某拒不配合的态度,执行法官决定将其就近拘传至雁石法庭继续沟通。就在法警靠近汤某,要求其上警车前往雁石法庭时,意想不到的一幕发生了:汤某突然往地上一躺,开始大喊大叫。考虑到1950年出生的汤某年纪较大,担心其情绪激动导致受伤,执行法官上前对其劝导,但汤某却继续躺在地上不肯起身,甚至对前来搀扶的法官猛踹几脚。最终,法警将汤某制服,带离现场。此时,执行法官身上已然布满脚印,双手也多处破损流血。
(通讯员 简华良 郭晚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