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检察院:

能动履职救急困 司法救助暖人心


“感谢检察官,收到救济金后,我就能够安装假肢,生活更方便了!”日前,漳平市检察院检察官接到救助人李小丽(化名)打来的感谢电话。

原来,去年8月,漳平市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郭某拒不执行裁定罪案中发现,小时候不慎被车碾压造成髋部残疾的申请人李小丽,因郭某无法积极履行法院裁定,加上李小丽本人养老金不高、安装假肢费用需3至4万元、无子女赡养等因素,家庭生活陷入困境,于是,漳平市检察院经审查依法决定对申请人李小丽发放司法救助金3万元。

近年来,漳平市检察院在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中,内部加强各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及时掌握救助线索、信息成为常态。对外联合漳平市民政局、教育局、妇联等9个部门出台《关于建立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工作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协调开展多元救助,运用心理疏导、民政临时救助、助学金等措施做好延展救助。

据统计,2021年以来,漳平市检察院发挥国家司法救助救急救困作用,向15名刑事案件被害人或近亲属发放救助金36万元,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关怀和温暖。去年,漳平市检察院向相关单位移送社会救助线索9条。(融媒体记者 池银花 通讯员 陈建忠 赖梦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