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首批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综合试点单位名单公布

龙岩学院成功入选


本报讯(融媒体记者 罗玉文 通讯员 温桂秀)好消息!日前,省科技厅公布了首批福建省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综合试点单位名单,龙岩学院与厦门大学、福州大学等11家单位成功入选。

据了解,今年2月,省政府印发了《福建省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综合试点实施方案》,分领域选择若干家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开展试点,以创新职务科技成果产权奖励等为突破口,探索建立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的机制和模式。这将有利于破除制约科技成果转化的障碍和藩篱,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创造活力,推动科技成果加快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加快建设高水平创新型省份。

根据《实施方案》要求,省科技厅印发了《关于启动福建省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综合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经征集申报、专家评审及部门联合审议,确定了11家福建省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综合试点单位。

近年来,龙岩学院制订并完善《龙岩学院技术转移中心章程》《龙岩学院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龙岩学院纵向科研项目与经费管理办法》等文件,进一步规范科研项目管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工作,充分调动科研人员从事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技术服务的积极性,持续加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力度。2021年,龙岩学院省级技术转移机构促成技术交易1735万元、同比增长22.6%,服务企业数量80家。

下一步,龙岩学院将以入选省科技成果转化综合试点单位为契机,继续贯彻落实《福建省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综合试点实施方案》精神,抓好试点工作的开展,进一步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