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法院发出首份赡养指导令
护航“老有所养”
耄耋之年的夫妻本应安享幸福晚年,却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泣诉亲生女儿多次殴打、辱骂、威胁夫妇两人。4月28日,上杭县人民法院在审查一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中,在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同时,针对未依法履行赡养义务,侵害年老父母合法权益的“缺位”子女发出首份《赡养指导令》。
本案申请人为一对年迈夫妻,妻子年近八旬,丈夫更是近九旬高龄,被申请人邹某某系两人长女。老人诉称,近两年邹某某回到娘家与其夫妻二人共同居住,自2021年春节以来,邹某某多次殴打夫妻二人,打砸生活用品、丢弃老人食物衣物,威胁、辱骂老人,造成夫妻二人严重的身心损害,并遭受现实的人身危险和威胁,故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上杭法院受案后,及时询问了案件当事人,并走访了居委会、社区干部。法院经审查认为,邹某某与年迈父母在日常生活中常因家庭生活琐事发生争吵,肢体冲突也时有发生,如果不妥善解决家庭生活矛盾,再次因家庭纠纷发生争吵和肢体冲突的情况仍有可能发生,申请人存在面临家庭暴力人身安全的现实危险,遂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被申请人殴打、威胁、骚扰、跟踪被申请人,让两位年迈老人有了“护身符”。
为消弭亲情之痛,唤醒为人子女孝老敬亲的职责,修复亲伦关系,上杭法院根据民法典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向邹某某一并发出了《赡养指导令》,并进行了当场宣读和现场教育,要求邹某某自觉履行对父母的赡养、扶助和保护义务,尊重、关心和照料年老父母,妥善解决和化解家庭生活矛盾,积极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通讯员 陈立烽 袁英 刘五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