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砍树人”到“护树人”

武平法院发出全市首份《古树名木保护令》


近日,武平县法院审理了一起滥伐林木罪案件,被告人在法院的教育和引导下,充分了解非法砍伐树木对生态造成的破坏,并当庭承诺自愿对珍贵名木古树进行保护,并签署了承诺书。

案件生效后,法院根据罪犯作出的承诺,发出该院首份古树名木保护令,责令其在缓刑考验期间根据古树名木保护令的要求对该县辖区内法院指定的某一棵古树名木履行看护义务,并将看护情况及时向县社区矫正管理局报告。

据主审法官介绍,古树名木保护令是该院继护鱼令、护鸟令后又一生物多样性保护新举措,法院根据被告人犯罪情节和认罪悔罪表现,依法对其适用缓刑,并责令其自觉履行珍贵树木或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保护义务;大力宣传涉及珍贵树木或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法律法规;积极检举、揭发破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近年来,武平法院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注重司法服务延伸,不断创新工作机制,为全力构建“天蓝、水碧、河清、岸绿、鸟欢、景秀”的武平生态文明,下一步,武平法院将继续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做大做强生态司法品牌,以改革创新精神持续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打造生态司法审判五个“精品工程”,以法治力量守护美好家园。

(通讯员 林权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