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事实帮人转学 骗取钱财获刑罚金
被告人黄某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事实真相的手段,谎称能帮人转学、帮人入龙岩军分区预备役服役,骗取他人钱财合计52944元,数额较大。经长汀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该县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2000元。
2019年7月至12月间,被告人黄某斌谎称能为被害人陈某的儿子、胡某的女儿转校到长汀一中上学,以需要请客吃饭、送礼、买校服、交住宿费等为由,骗取陈某9039元、胡某8550元。2019年8月至11月间,黄某斌谎称能为被害人陈某某的儿子安排入龙岩军分区预备役服役,以需要请客吃饭、去军分区需要住宿费等为由,骗取陈某某32255元。2021年1月至2月间,黄某斌谎称能为被害人张某的孙子转学到永定区坎市彩金小学上学,以需要找关系、请客吃饭、交报名费等为由,骗取张某3100元。2021年9月13日,黄某斌在新罗区被公安人员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其家属代为退赔了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斌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量刑建议适当,予以采纳。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通讯员 罗礼发 曾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