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建房闹矛盾 人民调解息纷争
俗话说“舌头和牙齿也有打架的时候”,邻居生活在一起久了,难免也会磕磕碰碰。近日,漳平市司法局溪南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邻里因翻建新房问题引发的相邻权纠纷。
邻里建房起纠纷
溪南镇上坂村村民陈某父母于1966年在蒋某相邻房子建设一幢土坯房,由于年久失修已属危房,陈某为保障居住安全和改善居住条件,计划在该土坯房原地界范围内翻建新房。近期蒋某以界址和采光为由不肯为陈某建房审批表签字,造成房子未能顺利通过镇村审批。其间虽经村调解员耐心调解,但双方互不退让,导致调解陷入僵局,最后发展到两家剑拔弩张的地步。经村干部指引,陈某向漳平市司法局溪南司法所申请人民调解。
现场调查寻“病因”
司法所调解员来到现场后,立即通过实地察看测量、询问周边群众、向当事人调查了解等,查找问题症结所在。经查,该起纠纷是典型的农村相邻权纠纷,双方因相邻土地界限问题引发矛盾甚至冲突。蒋某以前的房屋也是土坯房,且与陈某的土坯房墙体相连,蒋某拆除后建有新房多年,现双方对相邻之间的土地界限认定不一致,陈某认为自己在原有土地范围内翻建与蒋某无关,蒋某则认为陈某超越了土地界限建成后会影响正常采光和排水因此不同意陈某施工,双方由此产生纠纷。
对症下药除“病疴”
了解情况后,调解员迅速理清前因后果,明确了双方争议的焦点是土地界限模糊不清问题,马上“对症下药”。首先,安抚双方激动的情绪,以案释法予以正面引导,使得双方心平气和坐下来协商;其次,从房屋构建的角度讲述保留一定楼间距的好处,并表示愿意帮助双方重新认定土地界限;再者,从法理及情理双重角度对双方进行劝说,循循善诱,引导双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终,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员的建议,即双方房屋相邻墙体之间保持1.5米的间距。同时,明确了陈某土地的四至范围,避免后续再引发类似纠纷。至此,这起相邻权纠纷成功得到化解,多年老邻居重新握手言和,双方关系重修于好。
(通讯员 邱声勃 谢思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