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法善治结硕果
——市第五次党代会以来我市依法治市工作稳步推进
□记者 罗焕辉 通讯员 陈德荣
近年来,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治市工作稳步推进,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建设闽西南生态型现代化城市,打造有温度的幸福龙岩,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龙岩篇章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立良法促善治,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立法是法治的首要环节,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基础。
2015年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我市地方立法工作始终与全市工作大局同向、与时代同步、与改革同频、与实践同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先后围绕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文明行为促进、饮用水水源保护、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城市绿化、实施河长制等重点领域制定出台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等,地方立法工作取得成效——
《龙岩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成为全国第一部由设区市制定的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地方性法规;《龙岩市实施河长制条例》成为全国首部专门系统规范实施河长制的市级地方性法规;《龙岩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助推龙岩市、武平县蝉联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及上杭县首创成功;《龙岩市城市绿化条例》助力龙岩市跻身中国十大“绿都”殊荣。
“教育扩容让我的孩子能够有书读、读好书。”9月1日,在紫金山实验学校初中部新校区内,带孩子来报名的家长钟女士表示,该校区的如约交付使用,为一批学子创造了优美的学习环境,也为龙岩的教育事业发展添砖加瓦。
2019年,我市颁布实施《龙岩市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以来,不断加大中小学幼儿园项目建设力度,基本解决了中心城区孩子“有学上、上好学”的问题。截至今年8月底,全市新建、扩建、改建中小学项目完工投入使用23个,可新增学位3.5万个。
从生态文明、历史文化、经济建设到民生大计,我市的改革发展循法而行,依法而治,处处彰显出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旨归,揭示社会主义法治的力量源泉,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插上法治的“翅膀”。
我市地方立法工作体制机制建设不断完善,建立了立法项目、规划、计划、评估、论证、协商、听证、技术、征求意见、专家顾问、立法联系点等14项地方立法工作制度,在全省新获地方立法权的设区市中率先制定地方立法技术规范——《龙岩市地方立法技术规范》,为规范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进一步提高全市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水平。
截至目前,我市已制定并颁布实施11部地方性法规,今年新制定的《龙岩市奇和洞遗址保护条例》《龙岩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待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颁布实施。我市的地方性法规数量在全省新获立法权的设区市中位列第一。
严执法促公正,
不断增强老百姓法治获得感
今年7月15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施行,市司法局第一时间组织学习,并要求全市司法系统和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为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注入源源动力。
随后,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迅速行动,严格执行新处罚法的规定。今年8月17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新罗大队开出全市第一张“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提醒单”,对首次发现的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进行违法行为告知。从“罚单”变身“提醒单”,以柔性执法缓解违停车主因张贴罚单而产生的抵触心理,让市民感受法治的“温度”就在身边。“8月初,我从老家回城过程中就收到超速‘提醒单’,但我是首次超速,所以也没有受处罚。”市民陈先生对此深有感触。
有温度,柔执法,老百姓法治获得感在一次次温馨的“提醒”、善意的“劝导”中得到提升。我市通过“五抓五强”,切实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要求贯彻落实到执法实践方方面面。
抓引领强导向。我市始终把党的领导贯彻到行政执法全过程和各方面,在行政执法中切实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抓管理强服务。我市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做“减法”、市场监管做“加法”、公共服务做“乘法”,实现权力“瘦身”、职能“健身”。率先在全国探索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建设,率先在全国施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便民利企创新服务新举措,率先在全省推出以“1234”四部曲为主要架构的“简政放权”改革创新“组合拳”,率先在全省组建“网上中介超市”,率先在全省将企业设立、变更(备案)、注销登记审批事项采用即办件办理,率先在全省设区市建立了“知创龙岩”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抓改革强实效。我市在新罗区、永定区、龙岩高新区经开区开展执法体制改革,在新罗区雁石镇、永定区高陂镇、长汀县河田镇等经济发达镇开展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在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开展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确保改革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和制度框架内运行。市城市管理局在全省率先启动城市执法体制改革,践行“7210”工作法(即:城市管理问题70%用服务、20%靠管理、10%用执法解决、确保零事故),将有限的执法力量充实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一线。
抓规范强管控。我市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突破,聚焦“公示”“程序”“合法”三个关键环节,全面推动“三项制度落地见效”。在执法中,充分考虑执法对象的切身感受,规范执法言行,推行人性化执法、柔性执法、阳光执法,让人民群众在刚性法律中感受到法律的温度,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带给百姓更多安心。
抓制约强监督。我市把行政执法监督作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基石工程”、各级行政执法部门“一把手工程”,维护群众权益的“民心工程”,有效防范化解行政执法风险,实现监督效应的“最大化”。
公正司法,
维护公平正义守护你我平安
“我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达到了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的既定目标,实现了政治效果、纪律效果、社会效果的‘三统一’,为开启我市政法工作新征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今年8月2日召开的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总结大会上,这些话振奋人心。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刮骨疗伤,是我市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公平正义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我市以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为重点,以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为抓手,以健全完善司法权力运行监督管理机制为手段,充分支持和尊重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通过制度约束,防止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并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加大裁判文书上网力度,全面推进审务、检务、警务公开,杜绝暗箱操作,真正让司法“晒”在阳光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2016年以来,我市提出的生态司法“五器”保护模式和生态审判“三三”机制做法被中国法学会、国家生态环境部评选为“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制度创新优秀事例”,连续三年在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究基地与实践基地联席会议上交流推介生态司法工作经验。我市在全省首创的“三位一体”生态检察模式则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推广,以及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的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及福建省委政法委推广。
今年5月,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确认市政府与浙江正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达成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有效。本案系我省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司法确认案件。我市责任明确、技术规范、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确立,是我市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为人民群众谋绿色生态福祉,推动绿色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生动实践。
劲风荡污浊,正气朗乾坤。公正司法不仅要求把权力关在“笼子里”,更要守住你我身边的平安。
“夜晚经常加班,但不管再晚下班都能看见街上有警车巡逻。”昨日,加班完正要回家的周芳告诉记者,如今夜晚走在龙岩中心城区的街道巷尾,都能看到街头移动警务车在执勤,闪烁的警灯让她倍感安心,也让夜晚的归家路更加安全。周女士心中的这份安心,映衬出的是我市维护社会治安、打造平安龙岩的决心。
为了这份安心和决心,我市保持严惩犯罪高压态势,依法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2018年以“红土地上容不得任何黑恶毒瘤”的鲜明政治态度,开展扫黑除恶三年专项行动。三年来,我市共侦办涉黑组织、涉恶犯罪集团(团伙)96个,破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873起,打掉黑恶势力团伙成员842名,刑事发案降幅居全省前列,群众安全感率、扫黑除恶好评率和执法工作满意率逐年提升。
此外,为化解矛盾、避免诉累,我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人民调解“争创品牌调解室做和谐建设桥头堡、争当金牌调解员做社会稳定排头兵”活动,在全市培育命名200名金牌调解员、100个品牌调解室。全市现有人民调解组织2339个,人民调解员11555人。今年4月8日,龙岩首个省级金牌调解工作室——“陈柏潮省级金牌调解工作”揭牌,成为全市调解工作室的典型。2019年至今年6月底,全市共调解矛盾纠纷32621件,调解成功32157件,调解成功率98.57%。
加强普法,
增强法治素养推进全民守法
9月23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召开,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七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会议吹响了我市执行“八五”普法行动的集结号。
从“七五”到“八五”,我市自上到下,坚持把全民普法守法作为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实施每个五年普法规划,全面宣传贯彻实施民法典及我市地方性法规,完善“谁执法谁普法”制度,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真正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
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市委、市政府多次传达学习贯彻宪法修正案,召开宪法学习宣传实施推进会;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多次举办宪法专题辅导报告;坚持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各中小学以晨读宪法、宪法宣誓等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我市学生罗歆迪代表福建省参加第三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荣获团体一等奖;
各级各部门开展宪法讲座、宪法宣誓、宪法知识考试、宪法日集中宣传等活动。在龙岩人民广播电台推出“宪法在我心中 我是宪法朗读者”和“我是地方性法规宣传员”栏目,评选“十佳”宪法朗读者和地方性法规宣传员。
从领导干部到中小学生,如今的闽西大地正努力让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使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成为大家的共同追求。
我市在推进全民普法守法的同时,还突出地域特色,培育法治文化。近年来,以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为引领,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将法治文化与本土文化、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相结合,与红色文化、客家文化、生态文化融合发展,积极打造一批体现龙岩特色的宪法法治公园、法治文化长廊、法治趣读吧、法治书屋等法治文化阵地,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向镇街和村、社区延伸。
在此过程中,我市推出了《红色法魂在闽西》专题片、“与法同行普天同庆”法治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法治宣传年画、永定“客家家训馆”、水土保持科教园等一批法治文化精品、文化阵地深受人民群众喜爱。其中,“共和国法制摇篮展览馆”“共和国红色法源展览馆”被全国普法办命名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深入挖掘红色法治资源、保护苏区红色文物、传承红色法治基因、全面建设红色法治文化的经验做法得到司法部的高度肯定;人民网以《龙岩:传承红色法治基因 保护红色法治文化》为题进行了专题报道,在全国产生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