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赌资投注“六合彩”获刑三年罚金三万


被告人俞某以营利为目的,利用微信等平台猜码投注“六合彩”,收受他人“六合彩”赌博投注的赌资,非法获利。经长汀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该县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2019年1月至2020年10月间,被告人俞某以营利为目的,利用香港、澳门“六合彩”的赌博方式,采用自己坐庄和赚取倍差的方法,向他人招揽猜码投注资金,并将他人投注的赌资部分直接扣留、部分转账给上线李某(另案处理)。其间,被告人俞某通过微信或现金方式先后收取李某等人的“六合彩”报码赌资共计13万余元,并从中非法获利56000余元。2020年10月14日晚22时许,被告人俞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被告人俞某在法院审理时委托亲属退出了非法所得30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俞某的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予以支持;量刑建议适当,应予采纳。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通讯员 罗礼发 彭发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