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能否继承我公公婆婆的财产?


律师同志:

我婆婆2004年过世,我公公2010年过世。我和我老公是2009年结婚,孩子2013年出生,老公2014年过世,孩子能否继承我公公婆婆的财产? 祁女士

祁女士: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据此,转继承制度实际上在我国已得到确认。

您的孩子可以通过转继承制度继承该财产。您的老公是您公公婆婆的法定继承人,您的孩子是您老公的法定继承人,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在您公公婆婆去世后,您老公对您公公婆婆的遗产是享有继承权的,您的老公比您公公婆婆后去世,且在遗产分割前死亡,其继承遗产的权利就转移给您孩子了,您孩子是能继承您公公婆婆的财产的。

律师(实习):黄丹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