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公安局古田森林派出所:
“三张牌”全力打造枫桥经验“样板所”
□ 通讯员 张春波 李碧英 阙云琦
上杭县公安局古田森林派出所近年来以服务民生为根本,创新社会治理手段,努力出好“三张牌”, 构建林区枫桥经验“样板所”,全力提升群众满意度。
5月6日,笔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近年来该所先后获评全国森林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全国公安一级派出所、全省规范化执法示范单位,荣立集体三等功3次,2020年被福建省公安厅授予首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称号。
推行群众工作“三字经” 出好“服务牌”
“这是警民联系卡,有需要可以打电话联系我。”4月8日,古田森林派出所民警入户走访发放防火宣传单,临走时向林区村民递上警民联系卡。
古田森林派出所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牢固树立“群众的事再小也是大事”理念,创新群众工作思路方法,推行群众工作“三字经”,始终做到接触群众要“诚”,入户访查和日常工作要“实”,熟悉和掌握信息动态要“勤”。通过设立“警民联系箱”、发放“警民联系卡”、建立“警务宣传栏”等方式,不断创新警务模式,着力打造人民群众满意、警民良性互动的平安共同体。
2019年以来,派出所先后为林区群众上门宣传500余次,发放林业法律法规等宣传材料2000余份,帮助林区群众解决问题15件。辖区群众安全感、满意率逐步提升。
坚持打击防范相结合 出好“防控牌”
“天干物燥,烧杂草、扫墓,极易引发山火和火灾……”古田森林派出所查处一起野外用火案件,当事人丘某现身说法,向村民积极宣传禁止野外用火的政府禁令,告诫村民不要在野外违规用火。
古田森林派出所对涉林犯罪“零容忍”。立足辖区警情特点,通过打防结合,最大限度降低涉林违法犯罪。主动加强与辖区乡镇林业站以及护林基层组织的联系,及时发现涉林违法犯罪线索;加大森林防火季节野外用火巡查力度,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坚持对木材加工企业、家具店、酒家饭店常态化摸排与突击性检查相结合,增强对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的震慑力;结合经常深入边远林区办案的特点,利用无人机开展禁种铲毒排查,杜绝发生种植毒品原植物现象。一旦发现违法犯罪线索,立即上足优势警力,做到快速查处,切实提升打击实效,维护辖区安定稳定。
近两年,查处森林三类案件100起,打击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101人次,挽回直接经济损失80余万元。林区治安状况群众满意度达95%。
建立纠纷调解机制 出好“治理牌”
古田镇吴地村村民张某金与张某新二人因毛竹林界址模糊,导致张某金雇请工人砍毛竹时误砍对方毛竹而产生纠纷。该纠纷在镇、村以及林业站工作人员多次协调无果的情况下,2018年12月6日,张某新到古田森林派出所寻求帮忙。派出所接到求助后,立即召集双方当事人和镇、村、林业站工作人员到吴地村村民委员会进行协调,通过民警两个多小时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赔偿共识,并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书。
古田森林派出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创新涉林矛盾纠纷调处形式,聚焦林权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紧盯重点人群抓治理,集中解决辖区涉林突出的矛盾纠纷,积极引导当事人、涉事群众依靠多元调解方式,灵活化解矛盾纠纷。力求辖区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源头,事项矛盾纠纷不出村、不出乡镇。
两年来,古田森林派出所成功协助化解各类涉林矛盾纠纷12起,调处成功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