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职场性骚扰”
《民法典》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民法典》的亮点之一就是新增关于惩治“性骚扰”行为的规定,为用人单位设置了防范职场性骚扰的法定义务。近年来,有关“职场性骚扰”的报道不少,这类令人不齿的行为,既侵害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也危害单位声誉。《民法典》规定,无疑是给单位打了一针强心剂,未来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措施,预防和处置“职场性骚扰”行为,加强对单位员工行为规范的约束,这不仅给此类不良倾向的人敲响警钟,减少性骚扰事件的发生,亦有利于单位内部规范管理。
这里要提醒的是,晚上喝酒后,不要有事没事给同事朋友发一些暧昧的微信,被他人留作证据。性骚扰属于违反社会公德行为,依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公职人员实施性骚扰行为,严重的可以被开除,千万不要将发微信不当回事。 (通讯员 陈立烽 罗金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