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依法亮剑遏制哄抢闹剧


□ 陈开冬

报载,近日,一辆货车在江苏东台富安镇遭遇车祸后,散落一地冷冻猪肉遭哄抢。东台警方通报,五名参与哄抢的村民被拘留。

货车遭遇车祸,虽说司机并无大碍,但是所运输的冷冻猪肉洒落一地,也是不幸。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引来了附近许多村民赶到现场看热闹,他们不是伸出援助之手,把散落的猪肉收集起来归还车主,而是哄抢猪肉用摩托车、三轮车运回家,甚至将掉落的车门也运走了。

应该说,未经主人同意,别人的东西不能随便拿,随便拿了别人的东西属于非法侵占,涉嫌违法犯罪。这个道理大家都懂的,“哄抢”也好,“捡拾”也罢,散落的猪肉,别人的猪肉,不能随便想拿就拿。这是非法侵占他人财物,就应受到惩罚,警方明白、车主明白,参与“哄抢”的群众也都明白。

然而,哄抢的民众缘何在车主叫停的情况下,仍然肆无忌惮呢?或许,此前许多地方都曾发生过类似的哄抢事件,最后都不了了之,很少听说有多少参与哄抢的民众受到了法律的惩罚,造成认为“法不责众”的错误认知,从而为所欲为。这无异于赤裸裸地践踏道德和法治的双重底线。不仅不利于保护民众及企业等个人和经营等主体的财产安全,也与依法治国的理念背道而驰。如果对这次哄抢事件没有依法亮剑,今后类似事件还会不断上演,人们还会抱着“法不责众”的心理,肆无忌惮地进行“哄抢”。

也许类似哄抢事件由于涉案金额小,缺乏组织性等原因,多数参与者通常不会上升到刑事犯罪的程度,但这绝不是执法者不依法亮剑的理由。只要执法者严格遵循法律,有效地开展执法,有效地保护货主合法权益,让违法犯罪者付出应有的代价,形成有效震慑,就会让人们引以为戒。从这个角度说,江苏东台警方的做法具有警示意义。如果每一次哄抢发生后,有关违法犯罪人员都相应受到处罚,就会让人们畏惧法律威严,不再心存侥幸,那么谁还敢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