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校园欺凌 检察蓝护航青春


□ 记者 罗姝 通讯员 陈思

“你乖乖把车钥匙给我们,把车子留下,不然,等着挨揍吧!”这是新罗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发生在校园内的真实欺凌事件,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纠集了多名同学,威胁同班同学,扬言要把这名同学的车“黑”到手,之后采用暴力手段强行将该部车骑走。涉案的多名犯罪嫌疑人以寻衅滋事罪被起诉至法院。他们正值青春年少,正是人生中最美好的时光,却因自己的一时“哥们义气”亲手将自己送进了监狱。

近年来,新罗城区各校园内校园欺凌案件时有发生,那么,校园欺凌现象发生的原因究竟有哪些呢?为有效防治校园欺凌,新罗区检察院又是如何为校园安全提供有力检察保障,护航青春?近日,记者采访了新罗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部门。

三大原因导致校园欺凌现象发生

新罗区检察院根据综合分析所办理的校园欺凌案件,发现主要有三大原因导致校园欺凌现象发生:首先是,未成年人自身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淡薄,校园犯罪频发反映出未成年人对于基本法律知识不够了解,在办理的案件中,有部分性侵、抢劫案件的涉罪未成年人知道自己的行为可能构成犯罪,但又抱着不会被发现的侥幸心理而实施犯罪。其次是,未成年人易受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现在社会中存在着许多不良风气,享乐主义、哥们义气、铺张浪费等观念盛行,对心智不成熟的未成年人产生很大影响,扭曲异化了部分未成年人的价值观。有部分案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最初只是因为零花钱不够,先小偷小摸后盗窃,最后发展成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三是未成年人家庭监护不到位,家长们的监护缺位,是诱发校园欺凌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涉案的未成年人中大多无人监管,特别是一些父母在外打工,对孩子缺少应有的关心呵护。因受约束较少,这些未成年人在课后多混迹于网吧、歌厅等娱乐场所。加之本身文化程度低,辨别能力差,极易受社会不良青年的蛊惑而走上犯罪道路。

为校园安全提供有力的检察保障

校园欺凌案件的发生对于学生、家长、校园乃至整个社会都是危害极大。近年来,新罗区检察院近年来多措并举,有效防治校园欺凌,为校园安全提供有力的检察保障。

建立校园欺凌监管预警机制。区检察院与教育主管部门定期开展校园欺凌安全排查整治行动,建立完善校园欺凌监管体制和预警机制,健全校园欺凌有效处置体系。联络城区内各校园,设立“检察官校园助理”,通过在校学生及时了解其他在校思想、心理等动态,主动报备,及时对校园欺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有效处置。

开展“知心姐姐”释法课堂。开展“防治校园欺凌”专项法治巡讲活动,对学生进行防治校园欺凌法治教育;针对校园欺凌、自我保护等在辖区未成年人中存在的法律空白,组织录制“法助自护伴我成长”“没有人是一座孤岛”等主题普法视频课程在校园内进行展播。

引入司法社工服务。开展涉案未成年人、案件被害人的心理援助工作,特别加强对在校学生的心理辅导,注重对校园欺凌被害人的心理救助。同时维护涉案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及时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心理测评、心理危机干预服务,帮助涉案未成年人尽快走出心理阴影,防止再犯罪。

净化学校及周边文化环境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加强对学校及周边各种文化、娱乐、商业经营场所的清查,重点清查是否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上网,出入娱乐场所等,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取缔和清理整顿违法违规经营的网吧、电游室、KTV和音像书刊点等。

检察官提醒,校园欺凌现象的发生是多种不良社会因素作用的结果,防治也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各方力量齐心协力加以防治。检察机关在积极参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社会化体系建设,推动完善校园安全管理的同时,还需要学校严格日常安全管理,做好学生法治教育工作,健全应急处置预案。家长则要与孩子多交流沟通,尽早关注并发现孩子的异常及时干预,同时引导孩子树立法治意识、规则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