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老百姓听得懂的语言讲好“法律故事”

——新罗法院“七五”普法工作记


□通讯员 简华良 陈芳萍

新罗区人民法院党组把开展“七五”普法宣传教育纳入全院审判工作总体布局,联系审判实际,各部门齐抓共管,按各自所处的民事、刑事、执行及生态等各个不同领域,用百姓听得懂的语言讲述“法律故事”,法官们跋山涉水,进村入户,坐堂与外巡相结合,让案件在阳光下运行,五年来,共审执结各类案件10万余件,有30万名群众接受了普法教育,2.5万名当事人在法官的说法、释法下握手言欢,为新罗区的发展大局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庭前好好讲 百姓乐调解

为了切实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增强法律意识,新罗法院于2009年6月在全国法院率先创立了“调解超市”,将社会调解、行业调解、专业调解、律师调解、行政调解等调解方式引进法院,在化解纠纷的同时又向当事人普及了法律知识。立案庭、民一庭、各派出法庭针对农村、居民当事人文化素质、诉讼能力相对偏低的实际情况,在立案时、庭审前认真把诉讼权利与义务、诉讼风险、举证责任等明确具体地告知当事人,做好判前释法,指导当事人正确诉讼,依法举证,取得良好效果。老百姓称赞说:“想不到现在还有这么好的地方,解决纠纷快,服务好,还不用花钱”。“调解超市”成为立体调解的指挥部、弱势群体的保护站、定纷止争的主阵地、社会治理的试验田、能力提升的新基地、维稳促和的大平台、矛盾预警的探索者、百姓认可的温馨屋,深受群众欢迎,获评全国性“群众工作典型案例”,被福建省高院在全省法院系统推广,而且在新时期不断对“调解超市”进行升级打造,特别是对线上调解的平台得到不断的丰富,成为市区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新载体。

庭中重引导 百姓受教育

新罗法院坚持公开审判原则,对于可以公开审理的案件,都及时公告允许群众旁听开庭和宣判过程。对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关注度高的案件,还提前与人大、政协、政法委等部门联系,根据案件的特点通知有关职能单位的领导、干部参加旁听。该院利用审理扫黑除恶案件的时机,扩大对群众的宣传力度。特别在审结林文金等29人新罗区首例涉黑案时,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要求,成立专案领导小组,召开专题党组会制定保障方案,明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目标,为涉黑涉恶案件做好预案,坚决打财断血。依法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金额898.01万元,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财产87.24万元。强化宣传引导,做好工作预案,加强扫黑除恶宣传和舆情引导工作力度,在各类媒体宣传报道200余条。2016年以来,该院共公开审结案件50665件,数万名旁听群众受到普法教育。

该院三个派出法庭均在辖区的各个乡、镇设立了巡回办案点,并邀请当地人民陪审员参与巡回办案,同时在全市法院率先使用巡回审判车,进行现场调解、现场开庭,将审判车开进校园、开进乡村、开进社区,受到广大师生、群众的热烈欢迎,达到审理一个案件,教育一方群众的目的。

“六进”落实处,普法效果佳

新罗法院不断深化以法律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单位、进机关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六进”活动,积极开展送法进村入户活动。在新罗区红坊镇田心村设立“未成年人零犯罪村居创建点”,通过张贴有关未成年人犯罪的图片及相关案例,加大对未成年人法治宣传。在铁山教育基地设置法治宣传栏和模拟法庭,面向全区人民,特别是中小学生宣传法律知识。设立“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合议庭”,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民商事法官深入矛盾较突出的企业,依法开展合同法、房地产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把法治宣传教育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有机结合起来。该院民事法官深入医院向医生宣传《侵权责任法》,提高社区居民和医院医生的法治意识;设立驻龙岩市自然资源局法治共建联系点和驻曹溪工作站,设立适中巡回法庭,与新罗消防大队开展“军地一体”共建,与龙岩学院开展“院校共建”,有选择性地邀请在校大中专学生旁听开庭,开展法律法规指导活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

“七五”普法开展以来,新罗法院共送法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单位、进企业50余次,发放法治宣传材料1万余份,取得了较好的法律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