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水利项目评审专家管理制度


本报讯(记者 王沐 通讯员 王二朋)日前,记者从市水利局获悉,该局进一步规范水利项目的审查审批工作,整合相关行业专家资源,建立健全评审专家进入、使用、退出机制,明确专家评审工作纪律和要求,出台了《龙岩市水利项目评审专家管理办法》(下称《办法》)。

《办法》明确了评审专家按水工、水文、地质、水土保持、金属结构、水机、电机、电气、施工、概算、农水、围垦、工程管理等专业进行组建;同时,明确了入选专家库的专家必须具备五个基本条件,专家组长及特邀专家应具备相关条件方能选聘;还明确了评审专家、专家组长的权利和职责、专家库如何管理及专家的抽取办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