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入选全国财政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


据省财政厅消息,经相关指标综合评比,今年龙岩市被推荐为全国财政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并获得财政部批准。

实施财政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目的是通过试点城市先行先试,探索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有效模式,引导金融资源加大力度“支小助微”,推动实现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增量、扩面、降成本、控风险目标。财政部等五部委于2019年起开展这项试点,目前已开展两批,共支持119个城市参与试点,福建省泉州市是第一批试点城市。中央财政对东部试点城市给予3000万元奖补,资金用于民营和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代偿、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补充等。

去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作出降低增值税税率、对小微企业实施普惠性减税措施等决策部署,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也陆续出台、发布相关配套政策,进一步放宽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将年应纳税所得额由原来的不超过100万元,提高至不超过300万元;将从业人数由原来的工业企业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不超过80人,统一提高至不超过300人;将资产总额由原来的工业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统一提高至不超过5000万元。调整后,符合上述三个条件的企业,只要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的行业,均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我市采取了一系列简化申报流程、提高办税效率的举措,力求以更多的办税便利促进纳税人、缴费人更好地享受政策红利。从去年以来,龙岩全市已有7.67万户小微企业受益。 (记者 傅长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