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称“民族资产解冻”骗取钱财获刑罚金
近日,长汀县人民法院对一起以“民族资产解冻”、发放精准扶贫款为幌子,骗取他人钱款的被告人刘某明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被告人刘某明,男,长汀县人,初中文化,无业。刘某明曾参与过号称“民族资产解冻”活动,被骗后警方明确告知此类活动是诈骗活动。2017年间,自称是“国务院财政部副部长”的“朱某耀”联系到刘某明,要求其负责“民族资产解冻”福建片区的工作。不久,“朱某耀”通过QQ邮箱发给刘某明为福建省民族资产负责人的任命书及相关文件,刘某明将任命书及相关文件打印,并将任命书及相关文件给参与的会员传阅,鼓吹会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完成“民族资产解冻”下达的任务,完成后每个会员可获几十万至几百万元不等的高额回报。自2018年至2019年初,刘某明依“上家”要求,以获取“民族资产解冻”的款项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工本费、投保费、账户激活费等为由,先后帮助“上家”骗取林某能等被害人48万余元,并将此款转账至“上家”指定的银行账户。2019年4月15日,被告人刘某明被民警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长汀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明明知他人虚构事实骗取财物,还帮助他人骗取财物合计48万余元,数额巨大,构成诈骗罪。刘某明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是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处罚。刘某明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系坦白,以及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遂作如上判决。
(通讯员 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