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不是失业就能领
□ 记者 张梓睿 通讯员 邱小尧
作为五险一金之一的失业保险,相信大家并不陌生,但很多人都望文生义,认为失业保险金在失业后就可领取,而事实是,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是需要符合一定条件的。
那么,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符合什么条件,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到何处办理呢?5日,记者来到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此进行采访。
符合三个条件方可领取失业金
据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失业保险是对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人由于非本人原因而失去工作,无法获得维持生活所需的工资收入,在一定期间内由国家和社会为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市目前城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按照本单位月工资总额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本人月工资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
“失业人员失业后要领取失业金,需要符合三个条件: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且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工作人员说,“符合这些条件的失业人员,即可携带原单位开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件;《福建省失业保险个人缴费凭证》原件(2017年10月1日以前有缴交失业保险费需提交此项材料);《就业创业证》或《福建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与复印件;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两张一寸白底彩照;原参保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窗口指定的发放银行的银行存折或卡复印件等材料到市本级或各县、市、区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理申领手续。”
申领成功后30个工作日内失业金到账
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失业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手续后,30个工作日内,代发银行会将其失业保险金转入申领人的个人账户中。“按规定,申领人每个月能够领取的失业金以其和原单位累计缴费时间的长短分为三档,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满十年的,可领取到的失业金为当地法定最低工资的70%;累计缴费时间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可领取到的失业金为当地法定最低工资的75%;累计缴费时间满二十年以上的,可领取到的失业金为当地法定最低工资的80%。”工作人员说,“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每满一年可领取二个月失业保险金,最长期限为二十四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如再次失业的,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和期限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另据介绍,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如果有重新就业、应征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基本养老保险、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工作、被判刑收监执行、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情况中的任一种出现,则停止领取失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