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能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

2亿省级补助资金落地龙岩


本报讯(龙媒体记者 罗爱萍 通讯员 郑嘉雯 吴锋熙)近日,省财政厅、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通知,下达2026年福建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省级补助资金2批次合计16.36亿元,其中龙岩市获补助2.05亿元,资金总量在全省各设区市排名第四。

本次下达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示范创建对象的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治理和民生改善等项目,重点支持第三批示范创建对象。其中,示范村创建补助资金由县级采取项目申报方式,按项目的促进村集体增收、联农带农、撬动社会资本、发挥社会效益、前期工作深度等因素分配,每个创建对象可获得400万元至1200万元(含上轮试点示范资金)补助;示范乡镇创建对象补助标准为每个300万元。同时,资金安排严格落实“产业项目资金比例不低于40%”的要求,确保有效带动村集体和农民增收。

此次补助资金的下达,将为我市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提供有力支撑,有效促进村集体增收、农民增收,提升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水平,为我市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注入新活力。